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实验室使用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1-11-11 09:44: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本实验室承担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教学、实验等专业用途。其他使用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根据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学校会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所有本科生、研究生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准入的学习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三、实验室的课堂教学使用计划需在新学期开始前报送学院,学院协同任课老师制定学期或年度实验教学计划,计划排定后要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便更改。

四、学院实验室根据教学需求常态化开放,申请实验室开放的教师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实验室开放必须有任课老师或实验人员值班,申请开放的任课教师对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完好以及环境卫生负责,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

五、使用者须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爱护公共财产及设施,服从任课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指令和安排。由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实验室财产、设备损失,应酌情予以全部或部分赔偿。

六、使用者有责任爱护公物、爱护环境。最后离开者需对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完好及清洁负责,在确认电源、门窗等关好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七、使用者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使用家用电器。严禁乱钉、乱贴、乱涂,对于不听劝阻,可以暂时中止其使用。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及责任教师不得以权谋私,需对所有该实验室的使用管理负责。专人专管,不得私借钥匙。如违反规定,导致事故,管理员要与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九、为提高实验室管理效能及有效落实安全措施,实验室公共区域在视频监控范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