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教室实验室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1 09:47:1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   全体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节约每度电。

2.   随手关灯、关闭电器,不开无人灯、无人扇、空调等。

3.   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不准超负荷用电。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检查无误后才可操作。

4.   凡新增单项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5.   电器或线路过热,应停止运行,断电后检查处理。电器接线及线路必须保持干燥,并不得有裸露线路,以防漏电及伤人。 

6.   电气开关箱、插座附近,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安全可靠。 

7.   实验工作结束后,实验人员应根据要求切断总开关。

8.   发现人员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并迅速抢救。 

9.   教室、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电水壶、电火锅等电器。如有违反,除没收电器外,按河北大学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处理。

10. 学生离开教室或实验室前、教师下班前,使用人拔掉饮水机插头,关闭日光灯等。

11. 遇电器损坏和电路问题,相关使用人必须立即上报学院维修。

12. 各教室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负责教室的专用电器设备,要杜绝因保管不善或操作不当发生损坏教学仪器等责任事故。

13. 双休日和节假日,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必须切断各室电源,保证节假日不出意外事故。

14. 学院内不经批准,任何个人都不许使用明火。

15. 在办公、教学区域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具有安全隐患的燃具。

16.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任课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用火方法和防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