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3-25 20:28: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5]17号)和《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河北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1.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不降分确定复试分数线,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对应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总分降14分,单科降1分确定复试分数线,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4.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 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 

5.特殊照顾类考生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单科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一)工作流程

1.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前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合到一个PDF格式),以“复试专业+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chongweihan-hbu@outlook.com,材料要求如下: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⑤其他材料(专业相关学习成果,如论文、代表作品、专利、获奖证书等)

2.复试方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校复试前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

原则上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不能少于10分钟。

3.复试比例

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按照计划缺额的200%比例进行复试。若出现小数,按“进位取整”的规则确定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独考试计划”三类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指标专用、单独录取。

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均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列入普通计划招生录取。

(二)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英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三方面的内容。英语口语听力部分由专业教师现场对话,每个专业标准一致;综合素质面试,包括限定提纲的自我展示,加入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审核,以提问方式进行。

考核使用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的考核问题,涵盖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英语听说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20分)

3.综合素质考核(20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纪律性(遵纪守法)、责任感、事业心、合作能力。

③科研、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④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

⑤心理健康情况等。

4.量化打分标准

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60分,含基础理论知识20分,专业知识能力40分)、外语能力(20分)、综合素质(20分),满分100分。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一门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在网站和QQ群及时通知。

三、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6:4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为单位,按一志愿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据招生指标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排序)。

2. 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完毕后,根据本年度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及调剂复试比计算各专业调剂额,开展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

3. 如有专业追加招生指标,且有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4.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全日制定向类型的考生和所有非全日制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调个人档案。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工作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0312-5073377,邮箱:hbucyc@163.com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复试和调剂联络信息:

种老师 17532051180

王老师 0312-5073393

七、本细则解释权在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其它未尽事宜请登录河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看相关政策条例通知。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