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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2026-09-14来源: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7〕10号)、《河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6〕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发放标准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学生方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发放标准

国家奖学金每人10000元。

二、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有专人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各班级成立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

(二)评审工作启动后,学院要召开辅导员会议部署工作,辅导员要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确保师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评审程序,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申请材料。(学院审核认定并备案留存)。

(三)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申请条件,综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在班级公示2天后上报学院评审小组,并填写《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

(四)学院评审小组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议,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并填写《学院评审小组会议记录表》。

(五)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程序和要求,根据评审标准对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查,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填写前务必认真阅读模板和填写说明,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199910018888申请审批表”。

(二)院系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见附件),需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工行卡号、联系电话等所填内容认真审核,确保准确无误,银行卡保证可以使用。

(三)院系填写《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对学院评审过程、公示时间、公示范围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

(四)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是党和政府授予高校学生的最高荣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实行三级公示制,保证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二)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采用系统申报,系统将对相关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上报材料,规范填写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避免影响学生评选程序。

(三)国家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禁止二次分配,并签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发放使用承诺书》。

五、报送材料

1.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佐证材料纸质版

2.班级评议会议记录表手写纸质版


请申请人于2026年9月15日(周二)14:30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将材料命名为“**国家奖学金”,纸质版报送至学工办。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5073398

联系地址:C5-426

电子邮箱:hbuuclanyl@126.com




河北大学-中央兰开夏传媒与创意学院

2026年9月14日